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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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剩余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大洋
生物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5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28.8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2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269.6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划
至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33130001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说明
年产 2.5 万吨碳酸
钾和 1.5 万吨碳酸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说明
氢钾项目
三氟乙酰系列产品
项目注 1
合计 44,724.65 38,269.69 17,798.92 注 2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及 2022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将招股说明书“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资金变更为“三氟
乙酰系列产品项目”的投资,并披露了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的公告》。
注 2: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福建舜
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3,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表中募集资金余额 17,798.92 万元(含已取得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
的金额),其中 17,000.00 万元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理财金额。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一)前次增资情况
施募投项目的公告》,使用 8,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福建舜跃进行增
资,其中 50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 7,5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通过上述增资,使福建舜跃注册资本增加为人民币 4,500.00 万元,实收资本
为人民币 4,500.00 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 95.56%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舜
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4.44%的股权。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终止“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将原计划用于该项目募
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福建舜跃。
(三)本次拟增资情况
公司拟将剩余的“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募集资金 96,606,999.61 元及其
相应利息全部用于全资子公司福建舜跃增资,其中 50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
其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福建舜跃注册资本将由 4,500.00 万元
增加至 5,000.00 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 96.00%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舜
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4.00%的股权。
增资后,福建舜跃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
四、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 福建舜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00MA2YR2C947
注册地 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行岭平台泉岭 10 号
生产经营地 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行岭平台泉岭 10 号
法定代表人 仇夏铖
注册资本 4500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
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
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
兽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股东结构 大洋生物持股 95.56%,浙江舜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4.44%
注:浙江舜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福建舜跃资产总额为 31,708.54 万元,净资产为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全部投入全资子公司福建舜跃用于实
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福建舜跃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等四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内容,对本次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
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履行审议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
金向子公司福建舜跃增资用于实施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向子公司福建舜跃增资用于实施三氟乙酰系列产品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对子公司福建舜跃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
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向子公司
进行增资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洋生物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
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大洋生物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
目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顾磊 吕德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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