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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酒驾都是11年前了,还算二次酒驾呀?”8月9日凌晨4时10分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在五里店片区查获一起二次酒驾行为时,驾驶员发出这样的质疑。
当日,在一条十分空旷的道路上,一辆黑色小轿车突然减速,在距警车几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这操作引起了民警警觉,于是立即上前查看。
民警对该车驾驶员洪某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另外,民警还查询到洪某于2012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查处,这次属于第二次饮酒驾驶被查。
“11年前的事情了,这个都要算第二次呀?”“二次饮酒驾驶的间隔没有期限,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被查到后,以后任何时间被查到饮酒驾驶机动车,都属于二次酒驾,不管隔了多少年。”民警现场对洪某进行普法教育,并告诫洪某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饮酒驾车。
民警介绍,二次饮酒驾驶不仅将被吊销驾照和罚款,还将面临拘留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杨雪 实习生 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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