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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古法院通过发出支付令的方式,督促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偿还债务,化解了银行“催收难”问题,这是红古法院发出的首例支付令。
两起案件中的债务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银行贷款,贷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要,两名债务人拒不履行偿还义务。银行遂向红古法院红古法庭申请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偿还借款。红古法庭经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发现银行的申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符合支付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发出支付令。在送达支付令过程中,法官积极联系两名被申请人,向他们耐心释法说理,详细阐明支付令的性质、适用情形,告知他们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等权利途径,督促其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两名被申请人均当场表示认可支付令的内容,会尽快偿还借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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